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拆迁补偿 >> 文章内容
不服房屋拆迁评估报告应该怎么办?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4-7   阅读:4258次 ;分享到:
0

   1、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依据《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或与北京市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专家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朝阳区芍药居甲2号院内1楼215室。电话84623125)联系解决。
   2、关于评估相关费用,根据《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办法》第十五条“拆迁评估技术鉴定费按照本市价格管理部门核实的标准收取”,由申请人承担;裁决机关委托专家委员会对评估报告进行鉴定的,鉴定费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当事人承担。鉴定意见书认定另一方当事人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有重大错误或者其评估结果与鉴定结果差额超过5%的,鉴定费由另一方当事人承担。委托评估合同中对鉴定费的承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资讯
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  朝阳区芍药居甲2号院内1楼215室  84623125  拆迁评估技术鉴定费  房屋拆迁评估报告  房屋拆迁评估报告异议  
 
 
首席律师
首席律师张涛,关注张涛律师,即时了解房产热点资讯,关注最新纠纷审判动态,有效预防法律风险,轻松化解房产纠纷!... 详细
电话:13911056513
传真:010-65542185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
   大厦D3B
zhangtao_lawyer
微信订阅号
lawyerzhangtao
微信个人号
最新推荐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用婚前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买房..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建设的房..
  房地产企业股权收购流程基础..
  土地承包期内,农户家庭成员..
  因新政增加460万首付,买..
  判决生效后将房屋抵押他人借..
  夫妻一方将共有房屋抵押行为..
热点关注
  自愿达成“以房抵债”协议,法院..
   继承纠纷和分家析产纠纷的区别..
  【号外】2017年不动产登记收..
  央产交易大厅|关于央产房超标处..
  从法院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看离婚..
   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宅基地确权之后,出现这几种情..
  继承案件中的析产与继承问题
易居房产律师网(中国 北京)版权所有
电话:13911056513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100027)
京ICP备14013249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