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亲房产竟然要求提供奶奶的死亡证明?
奇葩遭遇:“继承父亲房产竟然要求提供奶奶的死亡证明?”
去年晏女士83岁的父亲过世了,一个月前,85岁的母亲也过世了,料理完老人后事后,晏女士兄妹6人决定把由父母所有的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卖掉,买家都找好了,却迟迟不能过户。
依照法律规定,这套房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对房产有处置权,而第一顺序继承人为房产所有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也就是说,除过晏女士兄妹6人要同意处置外,他们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得同意,从理论上讲,这套房产共有10位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分别占1/16,兄妹6人各占1/8,如果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已经去世无法继承,则要出具他们的死亡证明。
“奶奶要活着也100多岁了。”晏女士说,奶奶在60年前已去世,自己从未谋面,只知道是山西人,不知道去哪儿找奶奶的死亡证明。
此外,晏女士兄妹是否只有这6人,公证处还需要晏女士父母的单位提供档案信息以便核实。而晏女士说,父亲所在单位认为档案不能由个人随便提取拒绝提供。
记者调查:多数老人称立遗嘱没必要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老人对设立遗嘱的看法。“我身体还好着呢,立啥遗嘱?”今年66岁的彭先生说,总感觉立遗嘱是件不太愉快的事情,也知道房产等要提前安排好,会在自己感到合适的时候,把这件事儿办了,但是不愿意提“遗嘱”这个词儿,觉得晦气。
家住东郊的李先生说,自己就一个独生子,人走了后,剩下的遗产就全是儿子的,“没有必要立。”
“这个还是应该立清楚。”67岁的杨女士说,自己遇到过遗产纠纷,还是立清楚了比较好,否则会有很多麻烦事。
中华遗嘱库解读
据了解,这样的奇葩“证明”不在少数。例如:当老人去世后子女按照遗嘱内容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时,相关机构经常要求子女出具“我妈是我妈”的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这些匪夷所思的证明导致办理过程变得特别复杂,而且浪费时间和金钱。
在中华遗嘱库立好一份遗嘱,可以有效避免子女去开具这些奇葩的证明,同时可以简化办理的流程,为子女继承省去诸多麻烦与不便。
来源:中华遗嘱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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