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按揭购房,房产证尚抵押在银行,如何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姓名呢?
房屋还处在按揭中,不能增加共有人,要追加房产证署名的话,也要看银行同意不同意。已婚且有房贷在身的情况下,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要经过贷款银行的同意,房管局并不完全说了算。贷款未还完或者之前有过抵押的房产证办理加名要增加一份文件,那就是银行的同意书。
有些朋友认为,找到银行银行就会办理,毕竟房产证加名不是更名,多一个人还贷银行的贷款更安全嘛。银行都同意了,债权人同意房管局也没有理由拒绝办理。
但事实上并不一定如此,很多银行可能会拒绝这一请求。
银行与当事人直接的协议是以房子为抵押的,而不是担保人的保证,多个债务人并不是多了一个担保人,仍然是以房子本身作为抵押物的。并且,多个产权人多份擅自处分抵押物的风险。
并且从办理手续上讲,要先撤销原合同,然后订立新合同,有个时间差。在这个时间差里如果发生变动对银行来讲也是风险。如果有开发公司或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还需要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手续也相对比较复杂。
所以房产证上加名字,对债权人放款银行来说,并不意味着其债权更有保障,反倒因为办理手续可能存在的漏洞使其有其他风险。房产证加名对银行来讲是没有利益又有风险,手续又复杂的事情。拒绝当事人申请也不违法不违规。以上情况综合起来就容易理解银行为什么会拒绝了。
律师建议:如果银行拒绝申请时,可以尝试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增加其他担保。或找其他担保公司操作一下先还清贷款然后重做贷款,如此一来手续繁琐,各种费用也会增加很多。夫妻双方可以自行签订协议,如果发生纠纷也可以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与依据。待贷款还完解除银行抵押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加上夫妻对方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