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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离婚分割房产致前妻利益受损被判撤销赠与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王先生在与朱女士离婚时将其婚前房产转让给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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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配偶因另一方“出轨”要求赔偿,法院如何判决?
配偶在离婚时,一方具有法定过错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向法院请求赔偿损失。本期法信小编将围绕夫妻双方离婚时的过错赔偿制度,结合相关法条、司法观点和案例做进一步解读,供读者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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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在婚前或婚内约定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与另一方共有,未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请求撤销的应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将个人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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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一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后另一方有权分割并惩罚隐瞒方(典型案例)
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从一而终的婚姻观念已经悄然发生改变,在法院最直接的体现便是受理离婚相关的案件越来越多。曾经如胶似漆的两人,若在分道扬镳的岔路口,也能不因感情的逝去而坦诚相待,无疑也算得上是美事一件。但是现实生活往往不同于童话小说,离婚中的双方似乎总要将感情失利的不快转移到对共同财产的锱铢必较。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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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赠与未登记不生效,登记后5种情形可撤销!
房屋办理赠与后,赠与人可以撤销吗?而后又进行房屋产权登记,赠与也能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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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惕!为买二套房假离婚不仅易发家庭危机,还暗藏法律风险
“我们之前是假离婚,不是真的想离婚,我想撤销我之前的离婚登记。”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员张玲接到一通求助电话,电话里传来了一个女人焦急的声音,说自己和丈夫之前来民政局离婚,是为了能够享受买房政策,但离了之后,丈夫却想借机弄假成真。 近年来,合肥离婚率不断上升,其中出于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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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加上女友名字 结婚不成女方能否获补偿
共同生活期间经济混同应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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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尔反尔】丈夫“赠与”妻子自己的婚内财产,如今却要撤销?
2010年12月小丽与小浩登记结婚。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北京市朝阳区一小区409号房屋,并于2011年登记为小浩与小丽共同共有。 买了房子,夫妻俩还签了一个《婚内协议书》,约定不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或离婚,房子都归小丽所有,银行贷款也由小丽来还。但这个协议签了之后,夫妻俩并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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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一方出轨致离婚的,另一方有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附典型案例判决书全文)
夫妻互相忠实,不背叛爱情,不仅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及无辜的子女,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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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后许诺将房产过户,是否可撤销?
2015年1月,男方张某与女方刘某结婚。2015年2月,两人共同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原登记在男方名下的一处房产,男方同意该房产与女方共同所有。同时,该文件还约定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债务等。协议签署后,双方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2016年1月,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中,刘某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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