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农村房屋买卖" 的结果
 
  农村房屋买卖已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主体合法,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有效
农村房屋买卖已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主体合法,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有效[摘要]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不仅仅应从宅基地使用权的案件上来把握,同时也应考虑签订合同的主体。主体不合法,同样会导致合同无效。[关键词...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2663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京高法发[2004]391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2004年12月15日 京高法发[2004]391号)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各区、县法院:  为研究、统一执法尺度,日前高级法院民一庭与审监庭、立案庭联合召开了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专题研讨...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3636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20141216) 京高法发[2014]489号
当事人在民间借贷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签订合同约定,借款人逾期不偿还借款即愿意以自己所有(或经第三人同意以第三人所有)的房屋抵偿归贷款人所有,该合同实为基础借贷债权的担保,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认定双方之间系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贷款人可以选择行使以下权利:(1)贷款人依原基础借贷法律关系主张偿还借款...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2403次  
  城镇居民农村购房 买卖合同被判无效并返还财产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凭借其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特殊身份取得的,是国家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居住问题而设定的一项权利,具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性质。我国《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均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无权取得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尽管中央正在研究盘活农民资产推动农村发展问题,但土地...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1788次  
  理论研究|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司法实践中的困惑与思考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居民由于各种原因选择在城镇居住,从而将自己在农村的房屋予以出售。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涉及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相关法律、法规众多,不同位阶的立法规范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造成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裁判标准的不统一,造成司法实物上的困惑。本...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    发布时间:    阅读:3944次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与拆迁补偿纠纷处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专门给农村集体成员解决住房问题,带有福利性质的一种土地使用权,只有农村村民才可以享受,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自由买卖,只允许集体组织内部成员间进行调剂。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就一定范围内的农村房屋买卖合法性予以明确,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有条件...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    发布时间:    阅读:6694次  
  农村房屋买卖争议解决分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该款的立法目的可以看出,农村宅基地因属集体所有,宅基地权利人原则上仅具有使用权。但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是获得在其上所建造住宅之所有权的基础,宅基地使用权人因合法的建造行为而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即因合法建造等事...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    发布时间:    阅读:2081次  
  城里人买农村住房 买卖合同无效
时下有不少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生活,殊不知,这个买卖是不合法的。近日,重庆市市三中院审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判决这样的买卖合同无效。 ...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    发布时间:    阅读:4439次  
  女子购房属违建需拆除法院判其自担三成损失
刘女士花65万元购买的农村房屋,被镇政府认定属于违法建筑需要拆除。她起诉卖房人及村委会退款并赔偿损失。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认定刘女士买房时未谨慎审核,判其自担三成损失。 ...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2950次  
  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认定及法律后果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作为标的的特殊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房屋买卖中,买卖合同的有效性经常遇到纠纷,有效性是买卖双方争论的焦点,而在房屋买卖中,也会出现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本文结合实践经验,梳理出房屋买卖合同中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与大家分享。 ...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    发布时间:    阅读:1256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1/5页  共50条记录 10条记录/页 转到:

 
首席律师
首席律师张涛,关注张涛律师,即时了解房产热点资讯,关注最新纠纷审判动态,有效预防法律风险,轻松化解房产纠纷!... 详细
电话:13911056513
传真:010-65542185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
   大厦D3B
zhangtao_lawyer
微信订阅号
lawyerzhangtao
微信个人号
最新推荐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用婚前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买房..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建设的房..
  房地产企业股权收购流程基础..
  土地承包期内,农户家庭成员..
  因新政增加460万首付,买..
  判决生效后将房屋抵押他人借..
  夫妻一方将共有房屋抵押行为..
热点关注
  自愿达成“以房抵债”协议,法院..
   继承纠纷和分家析产纠纷的区别..
  【号外】2017年不动产登记收..
  央产交易大厅|关于央产房超标处..
  从法院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看离婚..
   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宅基地确权之后,出现这几种情..
  继承案件中的析产与继承问题
易居房产律师网(中国 北京)版权所有
电话:13911056513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100027)
京ICP备14013249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