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违约" 的结果
 
  夫妻单方卖房引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特点、原因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持续繁荣,二手房交易也随之增多,与之相伴随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也接踵而至,从早前的一线大城市蔓延到中小城市。今年以来,潜江法院新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1 件,比去年增加9 件,增长率为42.8%。其中,因夫妻单方卖房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2 件,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3583次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挂靠的区分标准,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挂靠的区分标准,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应权利和义务[摘要]  在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现状下,只要建筑企业采取措施、分派人员直接参与工程施工、对外直接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上的权利和义务,就应认定为内部承包,而不应认定为挂靠。内部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应是总工程款扣除代缴税款和管理费等之后的余额。即使建...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2976次  
  企业拆迁房屋征收应当赔偿哪些项目
由于我国拆迁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律师在参与拆迁法律服务中可参照的法律依据很少,大部分只能根据法律原则及地方规定、拆迁口径等规定,根据经验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进行。企业拆迁,关系着一个企业的存亡。无法可依,违法拆迁有可能毁灭一个生机勃勃的企业;有法可依,依法拆迁则能够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得搬...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3092次  
  房价上涨卖方悔约不解押 买方主动履行诉请违约金获法院支持
被告南某在签约后东藏西躲、消极躲避履行合同之行为已构成违约,该事实也已由补充协议二予以证实,南某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朴先生违约金;同时,朴先生为解除房屋抵押登记、保障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而支付的垫付款被告南某亦应予以返还。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审理后支持了张涛律师上述代理意见,判决南某赔偿违约金返还朴先...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2933次  
  买方延迟付款致新政出台无法购买 卖方诉请解除合同违约赔偿获法院支持
原告张A按约应于2010年6月30日前支付首付款63万,但其至今未付,已构成违约;2.原告张A是因拖延交纳购房首付款,准备资料不齐全,导致银行贷款未成功,是其自身原因所致,与国家房地产新政无关;3.被告张B在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行为,定金不应退还...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2801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号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3708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6916次  
  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实务若干问题--《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价值取向与重要规则
王闯法官在本次报告中从价值取向的角度切入,为老师和同学们讲解了《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的四个大的重要原则:第一个原则是维护诚实信用原则,保障公平交易秩序。王闯法官认为,我国目前的诚实信用状况十分堪忧,应该大力强调诚实信用原则这一合同法的“帝王原则”。第二个原则是科学认定合同效力,保障经济顺畅运行。王闯...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4806次  
  判决生效后又否认其据以提起诉讼请求的基本事实,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再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并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又否认其据以提起诉讼请求的基本事实,并以此为由申请再审,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2714次  
  非京籍女孩伪造假资格购房 履行不成遭索赔30万
一名九零后非京籍女孩想在京购房,因不具备在京购房资格却不惜伪造假资格,后在房屋买卖履行过程中被发现,购房不成反被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30万元。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3404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3/78页  共778条记录 10条记录/页 转到:

 
首席律师
首席律师张涛,关注张涛律师,即时了解房产热点资讯,关注最新纠纷审判动态,有效预防法律风险,轻松化解房产纠纷!... 详细
电话:13911056513
传真:010-65542185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
   大厦D3B
zhangtao_lawyer
微信订阅号
lawyerzhangtao
微信个人号
最新推荐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用婚前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买房..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建设的房..
  房地产企业股权收购流程基础..
  土地承包期内,农户家庭成员..
  因新政增加460万首付,买..
  判决生效后将房屋抵押他人借..
  夫妻一方将共有房屋抵押行为..
热点关注
  自愿达成“以房抵债”协议,法院..
   继承纠纷和分家析产纠纷的区别..
  【号外】2017年不动产登记收..
  央产交易大厅|关于央产房超标处..
  从法院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看离婚..
   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继承案件中的析产与继承问题
   宅基地确权之后,出现这几种情..
易居房产律师网(中国 北京)版权所有
电话:13911056513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100027)
京ICP备14013249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