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违约,什么情况下能返还买方一倍购房款?
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出卖人违约出卖房屋的情况,有时是一房二卖,有时是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又把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对于违约情形买受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当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有时解除合同对买房者来说很不利,因为有可能解除合同之后房价猛涨,再购房就要花费更高的价格,那样对购房者来说损失惨重。其实法律也规定了几种出卖人违约向买受人支付不超过一倍购房款的情形,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中遇到以下几种情形,那么就可以向出卖人主张返还一倍的购房款了:
法条连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来源:合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