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婚姻房产 >> 文章内容
离婚不离家 “蜗婚族”购买房产惹争议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5/8   阅读:2805次 ;分享到:
0

 离婚不离家 “蜗婚族”购买房产惹争议

没有血缘关系,没有夫妻关系,他们却住在同一屋檐下,成为名副其实的“蜗婚” 一族。(蜗婚,英文名为“living together apart”,意思就是夫妻离婚后,仍然住在一起的特殊现象。)近日,这对昔日的“夫妻”,因为一套房产到底自己是否有份,产生纠纷,最终对簿公堂。

现象:离婚不离家

李帆与张明原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女。2013年7月,俩人经昌吉市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女儿随李帆生活,张明支付抚养费。离婚后,李帆、张明仍共同生活 。

 

不久,李帆购买商品房一套,与张明搬至该房屋共同生活。李帆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房产证记载为单独所有。

后果:“蜗婚”期间财产难认定

同居期间,李帆因房产问题与张明产生纠纷,双方经过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李帆一纸诉状将张明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张明搬离该房屋。张明到庭后称购房合同由李帆与开发商签订,首付款中的大部分由自己支付,李帆只支付了少部分首付款, 但具体数额记不清了,自己也偿还了部分按揭款,房屋应该属于共同所有。李帆否认张明支付首付款及偿还按揭款的事实。

法官释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后虽在一起共同生活,但此时为同居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方取得的财产并不是双方的共有财产,另一方只有出资才能按双方的出资比例分割共有财产。张明虽主张其支付了部分首付款及偿还了部分按揭款,但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实,故无法认定其主张的事实。经调解,张明同意搬出诉争的房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离婚不离家 责权要分清

1、“蜗婚”期间应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或者进行财产公证,把生活开支及添置的财产写清楚。2、保管好你的出资证明,购买东西时,最好是刷卡或转账。3、如果有孩子,最好把孩子的监护权搞清楚,避免对孩子造成再次伤害。

文章来源:新疆法制报  文/记者 伊果 通讯员 邵立忠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资讯
房屋买卖  购房合同  卖方违约  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所有权  
 
 
首席律师
首席律师张涛,关注张涛律师,即时了解房产热点资讯,关注最新纠纷审判动态,有效预防法律风险,轻松化解房产纠纷!... 详细
电话:13911056513
传真:010-65542185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
   大厦D3B
zhangtao_lawyer
微信订阅号
lawyerzhangtao
微信个人号
最新推荐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用婚前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买房..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建设的房..
  房地产企业股权收购流程基础..
  土地承包期内,农户家庭成员..
  因新政增加460万首付,买..
  判决生效后将房屋抵押他人借..
  夫妻一方将共有房屋抵押行为..
热点关注
  自愿达成“以房抵债”协议,法院..
   继承纠纷和分家析产纠纷的区别..
  【号外】2017年不动产登记收..
  央产交易大厅|关于央产房超标处..
  从法院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看离婚..
   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继承案件中的析产与继承问题
   宅基地确权之后,出现这几种情..
易居房产律师网(中国 北京)版权所有
电话:13911056513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100027)
京ICP备14013249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