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6大问题,有没有你不知道的?
此前,一则网贴《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结论惊呆了宝宝》将朋友圈刷爆,贴中讲述了由于父母没有立遗嘱,独生子女想把房屋过户时遇到困难的故事。那么真遇到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遗产继承6大问题,有没有你不知道的?
(01)
遗产继承的方式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02)
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03)
遗产继承的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法律制度。即过了时效再起诉,除非对方自愿,否则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发生继承后,继承人应及时协商进行财产分割;对协商不成,建议及时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以免过了诉讼时效,自身的权利得不到法院的保护。
依照《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04)
哪些情形下继承人丧失继承资格?
杀害、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或者为争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伪造、篡改遗嘱严重的,是不能继承遗产的。
(05)
遗嘱的五种形式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且不易发生遗嘱无效的情形,能更好地体现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愿。(来源:互联网 作者:曹伟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