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借款" 的结果
 
  办理按揭的优点是什么,楼宇按揭的程序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2969次  
  承包人在除斥期间向发包人发出了催款函的证据效力须严格审查
承包人在除斥期间向发包人发出了催款函的证据效力须严格审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2959次  
  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竣工工程,如何界定竣工日期
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竣工工程,如何界定竣工日期[摘要]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而不以承包人提交工程决算书日期作为竣工日期。[关键词] 竣...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5140次  
  继承未取得房产证的军产房法院仅判决居住权 所有权暂不予处理
继承未取得房产证的军产房法院仅判决居住权 所有权暂不予处理[摘要]被继承人死亡后,留下一套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军产房,部分继承人起诉要求确认该套军产房归全部继承人共同居住使用,对该房屋各享有25%份额。因涉案房产至今未下发产权证,故法院判决不宜处理房屋所有权,仅处理房屋居住使用权,判决案件4位当...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4639次  
  离婚诉讼中一方婚前按揭房屋的处理
离婚诉讼中一方婚前按揭房屋的处理 [内容提要] 一方婚前按揭房屋的定性和处理已逐渐成为目前离婚案件审理的一大难点。离婚诉讼中一方婚前按揭的房屋究竟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笔者认为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属于个人财产。至于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和购房款资金来...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2525次  
  转让方未适时解除转让土地上设定的抵押构成违约,应赔偿受让方损失
转让方未适时解除转让土地上设定的抵押构成违约,应赔偿受让方损失[摘要]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经抵押权人同意,否则转让行为无效,但是受让方通过行使涤除权涤除转让标的物上的抵押权负担的,转让行为有效。上述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旨在实现抵押权人、抵押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既充分保...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5017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人以一方名义取得的建筑用地非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人以一方名义取得的建筑用地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案件当事人】原告陈某,被告钟某,第三人曾云某。【基本案情】2008年11月25日,被告钟某前往武平县国土资源局竞买取得诉争地块,当日,被告...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3003次  
  以房屋买卖的形式套取银行贷款 买卖合同应属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双方虚假买卖套取银行贷款[摘要]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没有支付首付款,房屋贷款也由出卖人归还,且出卖人继续占用系争房屋,故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是以房屋买卖的形式套取银行贷款,买卖合同应属无效。[关键词] 房屋买卖,购房行为不真实,套取银...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2309次  
  借他人名义购买经适房,法院判决借名行为无效
借他人名义购买经适房,法院判决借名行为无效[摘要]借名人与被借名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借名购房关系,但借名买房的行为违反了相应的政策规定,其借名行为应属无效。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关键词] 经济适用房,借名买房,房屋确权...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2703次  
  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实务若干问题--《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价值取向与重要规则
王闯法官在本次报告中从价值取向的角度切入,为老师和同学们讲解了《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的四个大的重要原则:第一个原则是维护诚实信用原则,保障公平交易秩序。王闯法官认为,我国目前的诚实信用状况十分堪忧,应该大力强调诚实信用原则这一合同法的“帝王原则”。第二个原则是科学认定合同效力,保障经济顺畅运行。王闯...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4780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1/30页  共293条记录 10条记录/页 转到:

 
首席律师
首席律师张涛,关注张涛律师,即时了解房产热点资讯,关注最新纠纷审判动态,有效预防法律风险,轻松化解房产纠纷!... 详细
电话:13911056513
传真:010-65542185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
   大厦D3B
zhangtao_lawyer
微信订阅号
lawyerzhangtao
微信个人号
最新推荐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用婚前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买房..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建设的房..
  房地产企业股权收购流程基础..
  土地承包期内,农户家庭成员..
  因新政增加460万首付,买..
  判决生效后将房屋抵押他人借..
  夫妻一方将共有房屋抵押行为..
热点关注
  自愿达成“以房抵债”协议,法院..
   继承纠纷和分家析产纠纷的区别..
  【号外】2017年不动产登记收..
  央产交易大厅|关于央产房超标处..
  从法院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看离婚..
   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宅基地确权之后,出现这几种情..
  继承案件中的析产与继承问题
易居房产律师网(中国 北京)版权所有
电话:13911056513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100027)
京ICP备14013249号-4